我常常覺得台灣的商人很沒有國際觀,常常說出一些很沒有知識的話
趙藤雄表示,全世界只有中國和台灣在打房,就連金融海嘯時美國都沒這麼做,
事實上,日本,德國,新加玻,奧地利都有在打房

在日本,買房成交時要交的稅不輕,名目非常多,賣房子也要課,若持有不到五年賣出,要被課一筆叫做「 讓渡所得」的稅,稅率高達30%,買價減賣價再扣除買房成本後計算稅金,持有五年以上賣出,交易稅才會降至15%。

至於台灣,實施奢侈稅之前,常聽到房子買不到三個月馬上轉手就賺,有很多年輕人正規班不上,仲介業混些經驗,乾脆跳出來炒短線賺價差,即便有了奢侈稅,期限只有兩年,稅率也只有10%,口袋夠深的人養兩年並不受影響,人家日本可是綁五年課30%。

研究中指出,德國提供法律機制來穩定房價,法律規定實施「指導價」,由獨立估價師對地價、房價、房租等進行評估。若開發商制訂的房價超過「合理房價」的 20%即為「超高房價」,根據德國《經濟犯罪法》之規定,訂定超高房價為違法行為,購屋者可以向法院起訴,如果房價不立即降到合理範圍內,出售者將面臨最 高5萬歐元的罰款。

如果開發商訂定的房價超過50%則為「房價暴利」,這亦觸犯《刑法》構成犯罪,出售者將受到更高罰款,甚至最高被判處3年徒刑。學者認為,房價資訊透明化不僅可以抑制國內投機者的投機行為,也可以有效抑制國外炒作資金來干擾國內房地產市場。

此外,德國政府更透過嚴厲的雙重稅收政策來抑制投機行為。自有自用住宅不需繳付不動產稅,只需繳付土地稅,而出售房地產時,賣方除需繳付評估價值1至 1.5%的不動產稅,賣方還要繳付3.5%的交易稅。如果買賣獲利,還需繳付15%的差價盈利稅。自有房屋出租需繳付不動產稅外,租金收入還需繳付25% 的資本利得稅,政府藉此稅制來抑制投機者的獲利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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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在金融海嘯,美國的房地產已經崩盤,何必打房呢?

他拿金融海嘯來說,真的是司馬昭之心,人人皆知

其實,美國過去也是有打房,只是成效不佳

趙總你應該多讀點書,不要說些沒知識的話,讓人笑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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