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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656/2794120

由於近兩年來發生2次兒童被殺害案件,立委遂提案修法針對殺害12歲以下兒童者,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,有立委更要求不得假釋,甚至處以唯一死刑,但遭法務部及司法院反對。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表示,現在的問題不在法律不夠重,而是法官對於量刑上的拿捏,依照他的經驗,許多犯行者在可惡之外其實可憐的成分更多。
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相關刑法修正草案,民進黨立委劉櫂豪詢問法務部意見,蔡碧仲表示,唯一死刑這部分法務部不同意。他們認為,法規再怎麼嚴厲都依定要保留量刑的空間給司法院;且現行法律對於殺害兒少依照量刑都可處死刑和無期徒刑,有期徒刑更可加重到20年,「現狀罰得已經是非常重,法務部希望維持相關規定。」

不過,劉櫂豪說,社會上確實對於殺害兒童的法律修正有這樣的聲音,特別對象是未滿12歲兒童更讓人覺得惡劣,將刑法種類線雖趨向嚴格也是比較呼應一般社會上的正義之聲,也被認為可以驅阻這樣的犯罪行為。

劉櫂豪詢問蔡碧仲,如果以站在研究的角度來看,限縮刑法對於嚇阻作用是否有它的關聯性?蔡回應,沒有,「因為問題不是出在現在的法律不夠重,而是法官在個案上對於量刑的拿捏。」

蔡碧仲進一步解釋,依據現行法,殺害兒童少年本來就可以判死刑,但民眾對法官的疑問是,「為什麼你不判死刑?」是不是因為兩公約或是覺得有教化的可能所以不處死刑?蔡碧仲認為,這部分必須要有一個解決之道,但如果這個解決之道是加重變成死刑或是無期徒刑作為唯一選項,法官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就沒有量刑的空間。

蔡碧仲以擔任律師20年的經驗為例,「我碰過很多案件發現其實他(犯人)不是可惡,是可惡以外可憐的成分更大」,所以確實有一些加害人有特殊的情況,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要限縮唯一死刑或是無期徒刑,法官就沒有量刑的空間,這不僅沒辦法去解決真正的惡人,也同時讓一些值得用量刑寬減的被告人失去了機會,「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擴大問題。」

但蔡碧仲表示,委員提案其實他都非常認同,這些提案是因為量刑與假釋執行得澈不澈底的落差,造成委員根據民意的方向來提案,但如果因為這些落差就從法定刑的修正來處理,可能會造成一些情況和加害人無法得到該有的法律救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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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人的罪還不如搶銀行,搶銀行的罪犯也很可憐,是否也要把刑責降低?腦殘沒藥醫,人命還不如銀行,台灣人的悲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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