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家族病史「免驚」,重大疾病險提供更充足的保障!

 
正杰的祖父、父親及大伯都有高血壓的毛病,因此他的保險業務員在幫他做保單規劃時,就建議他除了購買終身壽險之外,最好再加買一張重大疾病險的保單,預先防範這種家族病史所可能引發的財務風險。

簡單來說,重大疾病險是特別針對現代人「因為發生特定重大疾病,急需大筆資金」的需求而設計。一旦被保險人被確定診斷罹患契約上所約定的各項重大疾病時,保險公司就會按照原先約定的保險金額,給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,做為補償保戶患病的醫療費和收入損失。

目前市售重大疾病險的保障項目,主要是指癌症、腦中風、心肌梗塞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、慢性腎衰竭、重大器官移植手術、癱瘓等七項疾病。但是隨著生活環境的變遷,重大疾病對於現代人威脅愈來愈大,因此近年來各家保險公司,紛紛增加特定重大傷病的保障範圍,最多可達27項。

新增的20項特定傷病名稱包括:肝硬化症、肌肉營養不良症、克隆氏病及潰瘍性結腸炎、腦血管動脈瘤手術、急性腦炎、昏迷、慢性肝病、系統性紅斑性狼瘡、脊髓灰質炎、帕金森氏症、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、頭部嚴重創傷、阿茲海默症(老年癡呆)、腦部良性腫瘤、再生不良性貧血、主動脈置換手術、心臟瓣膜手術、嚴重灼燒燙傷。

Box 1、三大理由購買重大疾病險

一、重大疾病險發生比率高,未來實際用到的機率不低。根據一份統計資料顯示:全世界死亡人數中,有66%的人是死於重大疾病。其中,年齡在30~45歲左右的男女,罹患重大疾病的機率更超過五成。事實上以國內十大死因為例,其中約有七項是投保重大疾病險中,可能會得到保險公司理賠的項目。

二、重大疾病險是採一次給付,新式療法花費金額多,且多數住院醫療或癌症險的保額可能不足。許多新的治療方式,既不屬於現行癌症險的承保範圍內,保戶即便是可以靠住院醫療險的「雜費項目」來分擔費用,但是由於數字過於龐大,貼補的效果也很有限,此時,唯有重大疾病險才能發揮作用

三、只需醫師診斷證明即可理賠,不需要實際住院的收據正本,運用上較具彈性。重大疾病險不像健康險,一定要有相關的醫療事件、支出,才能夠支付。基本上,只要符合重大疾病的定義,就可請領重大疾病險,也不會限制保險金的使用方式。事實上,重大疾病險的保險金除了可用於醫療費用外,也可拿來作為看護費、生活費、另類療法的用途,使用上較可隨個人需要自由運用。

一般來說,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險的保單都是屬於「終身保障」的險種。也就是說,保戶只要投保之後,只要持續繳費或繳費期滿,都可以獲得終身的保障。不過,它除了一樣有「主約」或「附約」的差異外,還有以下三種分類方式。 一、依「給付項目多寡」分為「重大疾病險」、「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險」與「特定傷病險」三種。

二、依「是否有身故、全殘保險金」分為「帳戶型」與「倍數型」兩種。 三、依「身故保險金是否要扣除已領金額」分為「額外給付型(不用扣除已給付金額)」及「提前給付型(須扣除已給付金額)」兩種。

以「帳戶型(具有身故保障)」的重大疾病險為例,保戶可以將它看做是「傳統終身壽險」與「重大疾病險」二合一的組合商品。而重大疾病險與壽險間的最大不同之處,就在於重大疾病險可在生前支付。

因為購買壽險的被保險人,除非被醫師診斷為「只有六個月的生命期」(多數醫師不會開出這樣的證明),否則很難能夠順利向保險公司提前請領「生命末期保險金」,先行動支這筆保險金。

當然,仔細一點的消費者應該可以發現,除了癌症險之外,重大疾病險中也有「罹患癌症」時的給付。只不過,重大疾病險與癌症險間,還是有相當大的差異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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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以上的文章,要了解一下重大疾病險的費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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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G 安泰人壽舉例指出,就一位30歲男性而言,投保20年期保額 100萬的重大疾病險,每天只要花費 100元左右,就享有終身 100萬元的身故、全殘、重大疾病、特定傷病及生命末期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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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我們可以知道以30歲的男性而言,一年費用約36500元,也是不便宜唷

20年共要投保73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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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回頭看第一篇文張的論點有許多錯誤的觀念

1.重大疾病險發生比率高,未來實際用到的機率不低

重大疾病發生比率很高...這句話是對的..但問題在於保險對重大疾病的認定是很嚴格

所以,當你發生重大疾病之後,能否拿到保險金又是一個疑問!!

2.多數住院醫療或癌症險的保額可能不足,唯有重大疾病險才能發揮作用

以30歲成年男子而言將這筆錢去購買定期醫療險5單位與終身醫療險2單位都相當夠用了

七單位的醫療險,共可以給付一天住院費用7*1500=10500加上5單位的住院雜支上限為(5*6=30萬)

這些保險費用又什麼不會足呢??

更何況定期醫療險的認定比重大疾病寬鬆許多....

重大疾病的認定有多嚴呢??以國泰人壽的心肌梗塞為例

 一定要具有典型的胸痛唷..非典型就不理賠了...

 

很多重大疾病險是不理賠原位癌唷~~~~

所以..千萬不要以為保了重大疾病險就萬無一失......

 

案例一、心肌梗塞是否符合重大疾病的承保範圍
張三郎於 87年6月13日 投保本公司美滿人生 312 壽險,在投保三年後,有一天突發胸口劇烈疼痛而求診,經醫師診斷為「急性心肌梗塞」。之後,經手術治療恢復狀況良好,這時張三郎想起所投保的美滿人生 312壽險其保障包括重大疾病提前給付,故向服務人員聯繫欲申請前述理賠,「急性心肌梗塞」是否符合重大疾病之保障範圍?又張三郎應該準備什麼資料申請理賠呢? 
(一)本公司特定重大疾病商品承保範圍 :
本公司之重大疾病提前給付包含以下疾病:急性心肌梗塞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、腦中風、癱瘓、慢性腎衰竭、癌症(有4項為除外)、特定重大器官移植等,各項疾病定義,詳情請參閱保單條款之約定。

(二)符合重大疾病之急性心肌梗塞:
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份心肌壞死,依條款約定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:
a.典型的胸痛症狀。
b.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。
c.心肌脢之異常增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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